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 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中技协字(201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关科技司、行业主管单位的科技部门及各有关协会: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我国技术市场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企业已逐步成长为技术市场的主体,涌现了一批依靠科技,努力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利用和转化科技成果,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为了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我协会决定开展以面向企业为主的第六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
依照《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评奖办法》(见附件一),现将开展第六届金桥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金桥奖的奖励范围与申报条件:
1.集体奖 主要是面向在技术市场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包括技术的买方和卖方。
(1)能把握创新机会,选择创新方向和技术路线,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利用和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2)真正依靠科技,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做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
(3)整合科技资源,努力为企业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包括各类科技服务平台、科技市场等。
2.个人奖 主要是努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技术市场主体、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包括政府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和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3.项目奖 主要是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结合并已取得实效的优秀项目;
(1)利用和转化科技成果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优秀项目。
(3)运用高新技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
(4)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
二、推荐单位与申报程序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关科技司、行业主管单位的科技部门及各有关协会,作为金桥奖的推荐单位,负责向本届金桥奖评审委员会推荐符合条件的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
协会会员单位可以依照申报条件向协会自荐。由协会与该会员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协商后向评委会推荐。
2.本届评奖范围是以企业为主,同时也可以推荐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集体、个人和项目,但各推荐单位推荐的集体、个人和项目中企业应占60%以上。
3.凡申报本届金桥奖的集体、个人和项目,均应填写《第六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申报表》一份(见附件二),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本届金桥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其中应包括300字的业绩摘要)发往协会电子邮箱。(请登录到中国技术市场信息港www.ctm.org.cn下载申报表)。
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准确,符合条件,字迹清晰。凡不符合者,秘书处不予受理。
四、金桥奖申报和评审过程不收取费用。
五、金桥奖奖励设荣誉证书或奖牌。各地区和各部门可视情况自行给予本地区、本部门的金桥奖获得者颁发奖金或相关的物质奖励。此奖励也可作为个人重要业绩考核指标,调资升级、评审职称等参考依据。
六、第六届金桥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
金桥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办公室,负责本届金桥奖评选奖励活动的日常工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院豪柏公寓B2-1502
邮政编码:100048
联 系 人:王彦 许爱东
电 话:(010)68270506 68270453
传 真:(010)68270453
电子邮箱:tmacxh@126.com
附件:一、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评奖办法
二、第六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申报表
(附件请登录到中国技术市场信息港www.ctm.org.cn进行下载)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二O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