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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
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     时间:2020-02-11 10:46:09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王进为麒麟会发起人,曼哈顿资本投资公司(杭州)总裁,浙大生物系毕业,后赴美留学攻读生物医学博士,毕业后进入美国大药企罗氏历任研究、技术开发、并购投融资,之后转入华尔街专注健康产业的ParamountCapital顶级风投做投资。曾任职派拉蒙资本,共创SAPA。2002年他回国创办曼哈顿资本,从事天使投资,投资过丁香园、优达生物科技等十余家知名企业。

他在科技风投领域进行了长期跟踪研究,熟悉国内科研成果转化的痛点和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具有丰富的科技风投经验。

本文是王进在麒麟会举办的“高技术投资咨询服务研讨会”上所做的演讲。王进从国外科技成果转化出发、并从美国顶级大学、英国的IPGroup、科技转化牛人鲍勃-兰格等多个精彩案例出发,结合自身投资、工作经验,为我们做了一场干货满满的分享。


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

从我多年的从业经历和与朋友们的交流来看,我觉得风险投资除了少量的VC会关注商业模式或其他各种各样的创新,但对于大部分VC来说最主要的还是要关注有一定技术门槛的项目,所以创新是VC最主要的投资。但大家都知道,中国目前的科研投入已经达到了几万个亿,相比较而言,美国的科研投入更多,投入方不仅仅是政府,还有上市公司等等。那么从科研成果的角度来看,我们分享一个惊人的数字,浙大每年申请几千个专利,每年要付出巨大的专利申请费、维护费,但是能真正利用起来的专利却是凤毛麟角。

我认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人的因素是特别重要的,我们要把成果进行真正的产业化,首先你得看得懂,知道技术是否有价值。但是往往科研成果与发表论文又有很大的不同。


我们都知道,国外的成果转化比起国内来说要好得多,因为国外相对来说做成果转化的时间久、人才多、人的观念也比较开放,一个重要的开放就是:成果转化在国内总是以科研单位或者教授作为主体,这是非常糟糕的一个观念,教授本人可能会因为有钱或者其他原因去做成果转化。但实际上,在大学里教授应该做教学、科研和创新的主体,而在成果转化方面绝对不能成为主体,这是行不通的。


而在美国,教授的职责就是教学、科研,而不是去开公司,做公司可以做,你可以做Scientific方的,而不要去做老板、大股东。因为在专业成果转化里,如果你没有专利授权,也没有商业机密保护方面的权益,是没有人会愿意投资的,做成果转化、产业化其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非常的累,而且中间有很多的不确定性。


另外,在政府立法方面,80年开始美国专门有一个法律:就是允许学校拥有专利,这是一个很精明的决定,大大促进了美国科技创新型大学的成果转化,大学每年花费很多钱去申请专利,再组织一个专业的机构,来专门推动大学的专利转化。


同时成果转化离不开资金,这些资金可能来自政府、校友或者社会各界的一些机构等等,早期成果转化并不需要太多的资金,很可能一笔很小的种子基金,就能起来了。美国有一些成果的科研转化案例都是在大学教授论文刚刚发表的时候,就有投资公司看中了,在公司还没成立时就先给一笔钱,后续不错,再给一笔钱一起成立一家公司。


当然产学研合作也是类似,我认为创新的主体应该是在大学和医院,他们是在一线,最了解哪些地方需要创新,哪些地方需要BestDone,在早期的研发中可以不计成本,可以做很多的创新;但是到成果转化的时候,主体可能就得发生改变,如果还是教授来做,这将是一个StupidStupid的做法,这就像“农村包田到户”一样,有田自然就成了,科研成果转化绝对不能做成这样的。


最后要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学术研究VS产业开发


学术研究:经费来自于政府或者是非营利性机构,所以只要能解决很多的现象或者问题,都可以作为研究主题。举个例子,我们都会问:“跳蚤为什么会跳的很高,比人跳的高很多倍”,这里面弄不好就可以做一个仿生学研究,说不定也有些成果,而且很多研究基本上10年、20年、30年都可以做,比如技术研究、理论研究等,这些研究有它的价值,但是对于投资来说,我们要能挑出在这些技术研究中有哪些是值得砸钱的。


技术研究里面,其考量的的标准不外乎:论文、专利或者在国际大会上报道等,一般很少去真正的考量技术成果的转化、产业化水平,当然,现在政府可能开始考虑科研成果的转化效果。在工艺界的研究里呢,说给你更多的经费,只是让你自由研究,但是工艺界的研究打的方向又是不一样的。还有一种就是科学院的研究,一种常见的现象就是:科学院里的学术研究“造假”很多,很多论文、研究都是重复出来的,一些大公司最吃亏的是“在学术界60%的成果都是重复出来的”,所以现在大公司做一个技术的先决条件可能就是去重复大学里面的研究成果。


而在产业链开发里面呢,一定是非常注重成果的专利所有权、Knowhow、配方、工艺等,成果的出现一定是为了解决某个大问题的,比如生物医学界的临床上的大问题等。一方面是市场的原因,解决了大问题,可能会有很大的市场,当然有一些,比如realdisease虽然在一个国家一年只有20万个病人,都可以视为一个未解决的需求。以前大公司对此不太注意,现在也慢慢意识到realdisease一年也会有很大的市场,每年相关产品也会产生1.5亿、10亿美金的收入。


一般来说呢,在学术研究里也会有合作,有开放式的合作创新,但是在商业、产业界的开发里呢,在系统上、人才上、资源整合上要比做学术研究要复杂得多,因为在学术性研究里,你不管找到什么样的课题,只要系统建立了、平台建立了,你就可以去做研究,说不定有一个实验室,有三五个人,你就把事情做出来了。但是商业上的开发呢,你必须要有材料、工艺、注册、临床、毒理、药理等一整个系统的工程,一般来讲,如果你真正要把这个药、这个东西开发出来的话,你至少需要全职的100多个人才能做出来,一年可能得花费几千万美金,现在讲开放式创新的话,有可能是可以和CRO联合在一起去做这个事情。


国外成果转化体系和经验


从我自己看来,国外的科研成果转化因为历史比较悠久,我自己会特别关注生物科技,美国生物科技基本上从70年代,从76年Genentech创办或者说更早,从DNA的诞生开始已经走过了40多年的历史,所以它的系统的建立比较完备。我刚到美国留学的时候,整个美国尽管是有几千家生物科技类公司,但是几千家公司的销售业绩加起来还不如泰克一家公司。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美国销售额前十的一家公司里面大概有2-3家是生物科技公司,这过去的20年发展巨大。


在这里面,成果转化都是来自一些大学的科研成果,有一些非常有经验的天使投资人和连续创业者,他们就把技术、成果等卖给小公司,因为在美国很少会有大公司在成果刚刚产生的时候就把专利技术给买走,因为这些项目毕竟比较早期、运用前景也不明晰。Genentech是一个很特殊的公司,它的早期投资人RobertSwanson当时只有28岁,是MIT生化工程的硕士毕业生,是一个很著名的风险投资人,当他读了一篇关于DNA的文章之后,他就觉得DNA将来会有很大的发展,当时那个时候专利、运用前景等等都是未知的,他就去找了重组DNA的发明人HerbBoyer教授,本来预计谈20分钟,结果谈了2个多小时,谈话的结果就是他们一起创立一家公司。这是一个真正的从一个重组DNA技术开始,他们想象得到这个重组DNA技术有可能会产生很多的生物活性分子能够表达,就是想到一个前景,还没有具体项目的时候,投资者带着主动性投资就去找他,当年的VC只投了10万美金,就赚了Genentech公司20%的股份,这是一个不得了的投资。


那么国外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经验可借鉴呢?


一、立法科学,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


刚刚也说了,美国80年代的立法,当时颁布了大学能拥有专利的相关法律,美国每年给上百所的大学花很多钱去申请专利以及保护他的专利不受侵权,去打官司等,就像UCSF当时就花了很多钱去和Genentech公司打官司,结果打赢了,因为重组DNA技术与很多的公司发生关系但没有得到授权。另外呢就是大学里面在申请相关专利方面是有一些经费的,他们把这个经费用在真正有潜力的项目研究上,就是可以形成重要的发明专利,因为学校的科研实力不仅仅是论文的发表,更重要的是有很多的专利申请、licenseagreement、G-Science,这是对学校非常重要的东西。


二、大学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创新研发,IP均为职务发明,有合理转让分配机制。


在美国是很明确的,所有的发明都是职务发明,几乎没有教授会说这个专利是我的非职务发明,因为当你被聘用去做这个项目的时候,你就必须全职去做,当然也发生过,有的教授会说这个专利是我在业余时间、是我在做这做那的时候发明的,这样,打官司教授都会是输的,所以美国的教授都学乖了。所有的技术发明都是从学校的技术转让办转让出来的。美国大学里也是鼓励教授去开公司,可以用你的专利去开公司,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大部分学校规定,你受学校雇佣或研究所雇佣,你每周最多只有一天去做你自己的事,你可以去开公司,但是你必须放弃自己全职教授的资格。


三、教授和发明者未必适合做转化公司主导(管),需要懂技术的天使投资和连续创业者。


美国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如果你对科研成果转化特别擅长,可以让你全职去做,让有经验的人去做,可以提高效率。所以未来对于科研成果转化大家的分工是明确的。而对于一些教授而言,他不一定去真正的Run这个公司,更多的去找一些社会上的精英、连续创业者去运作和管理。


在成果转化里面,比如美国的一些成功的生物科技公司,这里面有不少是真正的懂技术的天使投资人和连续创业者,一些连续创业者可能做成功一个公司,然后卖掉,再去做第二、第三个公司;而且美国有一些顶级风投会有一个5-10人左右的专业团队专门去做类似的管理,这些人要么是公司卖掉赚到钱的人,要么是在大公司待过管过项目有经验的人,这些人可能会一个人管理3、5个公司,这种做法其实对于成果转化还是很有帮助的。


四、讲究分阶段合作,支付和接盘


对于阶段性的成果,要有一些阶段性的分工和分配,你要把一家公司一竿子做到底比较难,尤其在生物科技领域,一般来说你做到适当规模就会有大公司过来收购了,花大价钱来买你。像Genentech这种从种子期做大,现在很难了,当你到达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会有大公司介入了。就像南京传奇曾经花了几千万做了20多个临床,已经拿到中国CMDA的批准,凭着20个人的努力,就促使强生公司在一个月以内与之签订了10亿美金的单子,这是中国医药开发Licencedeal里面最牛的一个deal。后来我和强生的项目操作人聊过这件事,他们对这个项目很看好,尽管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发展。他们还希望在2年以内把该药品上市,如果能成功的话,这也是成果转化里面非常了不起的一个案例。我最欣赏的就是中国的生物科技或者其他任何领域里的项目,不仅要在国内开发,还要走向世界。


美国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


美国大学的成果转化比中国规范的多,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立法,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美国高校建构了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的管理机制。


首先,美国高校大多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国高校几千个专利比起来,顶级大学研究院每年100-200项专利,另外美国许多高校都有技术转移办公室(OTL),每年会有几百万美元经费来支持,这些人都是很有经验的phd、MD、MBA等,他们还通过美国大学技术管理协会(AUTM)——一个以科技成果转让为核心目标的全国性组织,进行广泛的合作与联系。OTL最初由斯坦福大学率先于1970年成立,现在已经发展为全美大学技术转移机构的样板。它是高校内设机构,由学校直接管理知识产权。其主要职责是搭建科研人员与产业界的桥梁和纽带,负责有关成果转化工作。


其次,美国高校设立了比较合理的运行流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其一,通过发明披露环节,科研人员向高校报告研究成果。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发明的标题、发明人、研究资助者、形成发明核心概念的时间、已经公布的有关发明的信息和出版物等。其二是通过创新性、应用性评估环节,OTL技术经理对科研人员的发明进行评估。通过在OTL内部展开讨论,征求企业中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掌握发明的创新程度,预测应用领域,寻找潜在买家。其三是通过发明营销环节,OTL的技术经理开始着手联系相关企业,在不透露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向有兴趣的企业当面介绍发明的总体情况,或与企业保持联系。其四是协议谈判和后续监督环节。OTL的目标是达成双赢,赋予技术经理充分的谈判自由,技术经理会为企业提出各种各样的选择。比如,考虑到处于创业阶段的公司资金有限,技术经理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一次性的许可费,或者同意企业获得技术许可期权。一旦许可协议开始执行,技术经理对协议生效后的管理给予同等重视,监督协议的实施情况,并接收企业报告和专利收入,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将专利收入分别分配到发明者、发明者所在的部门和学校手中。


最后,美国高校设立了激励性的利益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美国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很好地处理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麻省理工学院的科技成果转让收入,15%用于技术转让办公室的工作开支,其余1/3归技术发明人,1/3归发明人所在院系或实验室,1/3归学校收入。因为政策落实得比较好,教师和科研人员以及各院系实验室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之源。


美国大学专利转化收入来源主要来自:预付款(AdvancePayment)、MileagePayment(里程款项),更大一笔是来自销售收入的提成(SalesShare),我曾经认识一个教授,他在大学的时候曾经把专利卖给了一个强生公司,这个药卖到今天为止一年还有60-70亿美金的销售收入,他们学校一年大概可以收取好几亿美金的royalty收入,他个人也赚了很多钱,这就是一个良性循环。


MIT和斯坦福就是科研成果转化、创业比较好的学校,他们的校友创业的很多,比如MIT曾经就有一个校友捐了几千万美金作为种子基金来支持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每年你有任何的idea,只要申请成功后学校会给10万美金来支持你,当你完成进一步的成果之后,再成立公司,再给你后续的钱。另外,加州大学也设立了1-2亿美金的种子基金用来支持大学里面的科研成果转化。但科技成果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再找天使投资。


但是,尽管美国的这些大学在科研成果方面做得还可以,但是也面临了很多的问题,学校里每年虽然只申请100-200个专利,但却没有几个专利能真正转让出去。一个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都愿意投中后期项目,不太愿意去投太早期的、转让的项目,我个人觉得早期项目的投资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比如英国的ipgroup,我后面会介绍。我觉得真正有眼光、有胆量、有耐心的人,其实在早期阶段介入是很划算的,因为从早期从大学里面买到这些专利是真的很便宜的,真正要花大价钱的反而是后面,但是你得找到和其他的技术、解决方案、发明专利相比确实有他的独到之处的技术,然后获得licence,之后再花点钱做投资、孵化。


英国IPGroup


我两年多前专门去访问了这家公司,去过他们那里两次了,然后他们也到中国来了两三次。IPGroup创始人叫AlanAubrey,原来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partner,他很早就对无形资产、技术评估很感兴趣,他一直觉得成果转化是一个bigbusiness。所以他在十多年前,大概2000年左右成立了这家公司,现在公司大概有40-50人专业团队。这个公司的伟大之处在哪里呢?就是他专门做大学里面的科研成果转化,拥有33所英美澳顶级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和网络,丰富的科研成果转化和运营的经验,要求较高的知识产权壁垒。IPGroup目前已经成为了英国的一个上市公司,市值大概在10几亿英镑。


我觉得最惊讶和佩服的地方在于,IPGroup很专注于去研究,他们分为三个Group:techgroup、biotechgroup和mergetechgroup,这三个group里面都是非常专业的人,他们和现在的事务所略有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们是主要做投资、做成果转化,和我的理解是差不多的。因为我在派拉蒙风投工作的时候,我的老板是医生,他和我说大学里面的专利在没有大公司进入之前你不需要花费超过5万美金或10万美金。他们这家公司也是这样,早期无人问津,没有人能看明白的时候就花几万美金把这个technology的exposeright或者technologyexposeright等买断。买断了之后就是说也许这个技术花了政府或者其他机构几百万、上千万美金的投入,但你获得了licencetechnology,这确实很便宜。很多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花这么小的钱,人家肯卖给你吗?其实不是,transactiondeal是这样的:可能这个技术值几百万、几千万美金,但是学校为了促使成果能够转让出去,他愿意用很低的价钱让你先拿走,但是你要有技术的promise,一定要有deliver,一定要花钱去投资、去转化,如果说技术被买走了你却没有任何动作,那这个技术就会被回收。


但是呢技术转让的钱主要从哪里来呢?就像我们做药的时候,当你拿到offfound之后,你付一点小钱,但你真的要研发投入,几百万几千万都不够,你只有把这个钱花出去、出现好的数据之后,上了临床I期、II期、III期,然后再几百万、几千万美金往回收,然后再进行销售,你再获得3个点或5个点的销售收入,整个专利转化的收入就是这样产生的。


为什么大学愿意把这些专利技术这么便宜的转化出去呢?包括MIT也愿意这么做,因为大学负担不起专利的申请和维护费用。每年申请200个全球专利,这个费用是不得了的。所以他希望你拿去,全球专利你申请,可能要花10万、20万美金或者更多的钱,这个钱只有licence出去之后,让别人来付钱。又因为全球专利必须要申请,如果不申请,你这边做了之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就复制过去了,你无法保证权益。


所以呢这个公司就雇佣了一批PHD、MD的专业人才,这些人非常能干,他们买下技术之后,一个人能管理几个公司。也就是说花10万美金买下技术,融资一两百万美金就开始成立公司运营了,我们曾经和他们合作过几家公司都是这样做起来的。IPGroup占大头,创业团队拿10%-20%的股份,做成功以后就有巨大的回报。


IPGroup先后投资或创办了100来家公司(参股或控股都有),每一个公司又可以再融资,总体来看一年会融资6、7亿美金,这就很灵活。所以我一直想要在中国做这样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全球顶级的大学keywords、专利号以及专利号相关的文章下载下来,全部编成数据库。我相信中国有几万家投资机构、几千家上市公司和很多的国企央企,其实都需要这些新的技术,需要能够从公司层面去做研究、去消化、去转化这些成果的人才。而IPGroup呢和英国的顶级大学、美国的普林斯顿、哥伦比亚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一些大学等都有很密切的合作,只要他们一有新的专利申请,他们就有相关数据、就可以马上开始研究。但我们这个数据库呢,不能全靠机器来研究,真正的商业价值还是要有多元性的专业人才去研究,也不是纯粹的教授去研究。IPGroup现在也意识到了亚洲的重要性,所以在香港成立了一个香港office,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共同成立一个基金一起来做科研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MIT牛人鲍勃-兰格


鲍勃-兰格现在70多岁,是美国三院院士,除了诺贝尔奖没有拿到,其他的奖都拿到了,他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亲自创办了30多家公司。据说他自己的实验室里有100多个人,每年有1000多万美金的经费,全球大概每年有5000个人申请他的job,但是每年只对2-3个人开放,所以他的实验室培养了大量的人才,有的人进入投资界、有的人去创业或者跟着老板一起创业。他的实验室创新在于他不是纯粹的做技术研究,任何研究都需要有他的价值。最近我发现美国有2家上市公司做得很好,我仔细一看鲍勃-兰格就是他的天使投资人。


有一家公司叫banana,这家公司的发明者因为没有像鲍勃-兰格这么有名,不知道怎么去做融资,找来找去找不到钱,结果找到了鲍勃-兰格和另外一个也是在MIT的教授,他们研究了该技术之后,觉得很有价值,先各投资了300万美金,然后再把当地最牛的投资公司拉进去。Banana这家公司用的是全新的领域,用ARTTech作为药物。我今年在JPMorgen开会的时候,碰到了他们公司的CEO,他们有20几个项目都进入了临床阶段,同时还和6家跨国大公司合作,也可以做疫苗,也可以做肿瘤免疫治疗,可以做很多东西,他们用这个技术在动物模型上做出了很好的数据,给大家的想象空间很大,所以他的融资不会有问题,连续融资了多次,在去年底还一次融资了6亿美金,市值达到80亿美金,鲍勃-兰格占了很多个点的股份。


我曾和鲍勃-兰格有过私下半小时的交流,他对科研成果转化有很多很好的见解,很能分清什么研究是处在学术界的,做到什么阶段的时候可以走出实验室,把技术的licenceright转让出去,一旦他说要成立公司了,就会有很多的VC排队进入,其中波士顿有两家和他紧密合作,还专门为鲍勃-兰格实验室设立了一亿美金的基金。但是很多中国机构想要参与进去,但是钱出来太困难了,至今为止他还明确表示他手下几十家公司有很多技术产品很愿意和中国的公司合作。他只做ScientificFounder,拒做公司老板,所以公司到最后上市的时候他的股份一般不会超过5%,一般有3个点左右的股份,就算如此一家公司市值几十亿美金,他也收获很多了。

主动式专业投资


主动性专业化投资指的是我们先从研究一个颠覆性的技术或者专利入手,再来看这个专利技术解决什么样的大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很大,最好是涉及到几十亿以上百亿美金的全球市场,这是我们最喜欢的,当然也不是说技术服务少于3个亿、5个亿就不做了。97年的时候我帮助我所在的公司去哈尔滨医科大学licence了一个砒霜治疗白血病的项目,我当年评估市场发现市场不够大,因为第一个适应症在全美一年只有2000个病人,这2000个病人的市场很小很小,但是我们后来发现这个药还有新的适应症以及别的附加功能,所以很值得开发。而且这个药真的能救人,如果没有这个药的开发,当年这2000个病人全部就死了。当时中国也只有500个病人数据,在这个技术还很便宜的时候,我们很果断的就买下了,我们在美国成立公司,运用IP+VC+CRO的模式,用了3年就做成了这个项目,最终卖给了上市公司。我们大概充分用足了杠杆,最后赚了100倍的钱。


所以做这种投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当你看明白有这个技术、有这个产品可以开发,就必须要找有经验的人介入,在美国投资公司里叫做创业合伙人,这种人在管理公司、管理项目上都很有经验,投资公司会派这些人过去做CEO,去运作公司。这样公司会成长很快,快一点的话一个项目3-5年就起来了,通过licencein,通过development,通过CRO就把公司做起来了。这些公司会有持续的资金注入,就像我们之前的一家公司一样,我们连续3次给公司注入资金,还给了公司1000万的过桥贷款,最后卖给了上市公司。


这种投资在中国还比较少,但是在美国很普遍,美国顶级VC也很偏好做这样的投资,通过这种操作,通常会得到很高的回报。


中国缺什么?


第一、合理完善的立法我回到中国17年了,也做了很多投资,我感觉中国现在从知识产权上来讲比以前重视了很多了,当时就像我之前说的,我觉得中国的lawinforcement还是做的不够好。


第二、缺乏有经验的技术转让团队在技术层面上我认为政府干涉太多,本身应该市场化的东西,却被各种政策限制。而且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政策,一定要重点奖励技术发明人。就像我之前说的一个道理,成果转化没有这么简单,就像青菜萝卜一样,到市场上就能卖掉,成果转化涉及到很多的人,有投资人,有创业合伙人,有技术转让办的人去做好的评估,然后再推动其转化,如果让大学教授或者发明人自己找钱、自己去创立公司这是行不通的。


第三、缺乏有经验的BD若干年前我在丁香园上开了个贴,专门讨论BD(businessdevelopment)方面的事情,一下子吸引了很多的人讨论。为什么呢?因为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注意到必须要有对外合作,要有开放式的创新和合作,而做BD的人大部分都是从做技术、注册等其他方面转过来的,美国做BD的人基本上有phd或者MBA,每个大公司都有10几个人来专门做这方面的工作。美国大公司最近也遇到一个问题,就像礼来每年会有300多个项目,但是会砍掉100多个项目,并不是说被砍掉的项目不值钱,有的都投资了上亿美金了,但是从竞争性角度等考虑,尽管这些技术有价值,还是希望能有外来的机构合作,通过IP+VC+CRO或者licencein等方式,他们只保留项目的回购权。所以中国这方面的有经验的BD团队还是很缺乏的。


第四、缺乏有眼光和耐心的投资人以及懂技术和有创业精神的科技型企业家我们观察了美国的一些生物科技公司的创始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并不是真正的教授,教授一般都是scientific方的,这些创始人、合伙人要么是很有经验的人,要么是投资公司派来做合伙人的,还有的就是管过项目的、有经验的、自己也有钱同时又有创业精神的人。另外中国的论文和专利已经很多了,跑到了世界的前面,但是真正高质量的专利、高质量的论文还是偏少,中国高校每年要花很多的专利维护费,而且浪费巨大。


第五、缺乏跨境交易和投资的人才这方面可能要求更难,因为你要懂两边的交易,懂两边的法规。为什么强调这一点呢?因为我觉得中国的创新,有这么多的投入同时又有怎么好的氛围,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海龟回来,今后会产生很多很多好的技术。比如,西湖大学有很多世界一流的技术,其中有一个从MIT回来的技术发明人,他的专利技术获得了美国波士顿顶级VC的投资,几年时间就打造了15亿美金的公司,他说他的老板鼓励他到中国来创业、到中国来做研究。所以我能看到,真正有原创性的、创新性的技术在未来会越来越多。我们也喜欢这样的项目:既能在中国落地开发,又能走向世界的项目。如果数据还可以,比如做一个新药,只要有效和安全就行了吗?不!你一定要比世界上所有的解决方案药好,我们帮你走向世界。


第六、缺乏灵活的交易模式和支付方式国内有一些高校在技术转让时只有一条:“你付我3000万”,这是很呆板的技术转让模式中国目前还没有像国外一样做一个前期不需要花太多钱、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比较灵活的模式,我觉得这是值得考虑的。还有一点就是学校在对科技成果、无形资产转让的时候,技术评估等方面还好,但是涉及到交易的审计就会特别严,所以这也导致了很多人在做技术转让时放不开太大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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