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我会收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2. 关于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倡议书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
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近一段时间来,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自觉响应中央号召,主动担当作为,立足自身优势,为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开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当前,全国迎来春节假期后人员返程高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推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大规范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坚决拥护决策部署。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信有党中央坚强正确的领导、有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我们一定能共克时艰,打赢这场抗击疫情的阻击战。要团结带领工作人员和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做到帮忙不添乱。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为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贡献力量,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防控要求,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落细落实,全力做好自身防护。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掌握自我防范本领。要积极配合所属地区做好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立即隔离,发现疫情主动向所居住街道相关部门报告。非特殊情况不进入湖北疫区,因支援需要前往疫区的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返程后及时组织人员隔离、车辆装备消毒等。要自觉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参照所属地区关于企业复工时间等稳妥安排恢复上班事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一般不得举办年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采取网上办公、通讯联络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登记管理服务事项,尽量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推行全国性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倡议》进行办理。因在疫情期间无法召开会议不能按期换届的,可以书面申请延期换届,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勇于担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动员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特别是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健康服务等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的生产企业尽早恢复节后生产经营,加急生产医疗物资,优先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医用急需物资,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给相关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尽快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引导会员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民生保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工作,稳定供应、畅通物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行为,坚决杜绝制造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各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所在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贡献。要及时跟踪、全面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所在行业的冲击和影响,引导和帮助行业企业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抓好所在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四、加强宣传,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和“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介,在行业内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发掘和广泛宣传本行业和会员企业在疫情防控、捐款捐助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良好精神风貌,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
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可通过邮箱chengminxmu@126.com,提供信息稿件原文和150字以内的简讯,我们将以专报形式加强报送并同步加大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力度。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附件2
关于落实民政部《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倡议书
当前,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仍处于高发期。疫情肆虐,给全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很大威胁。全国人民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同心抗疫,共克时艰,投入了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抗击疫情狙击战。我会把抗击疫情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抗击疫情工作要求,具体部署落实措施,及时摸清并上报我会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在抗击疫情战斗中所做工作情况和先进事迹。为更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倡议如下。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加强“两个维护 ”、增强“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全面贯彻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发挥科技社团专业优势,发挥广大会员单位各自行业、技术和服务优势,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阻击战。
三、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要积极联系相关国家主管部门和地方主管机构,了解特殊形势下国家发布、实施的有关政策和支持措施。一方面抢时间、保质量完成救灾物资生产任务,支援抗疫一线,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努力克服困难,调整年度计划,积极组织产品研发,尽快恢复生产能力和各项工作,力争减少损失。
四、坚决服从全国疫情防控的整体安排,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一般不得举办年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采取网上办公、通讯联络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要加强对所在单位职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增强对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注意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掌握自我防范本领。
六、大力宣传表彰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正气,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有关材料请及时报送我会。
在举国上下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我会将与全体分支机构、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