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关于征集团体标准《科技服务行业企业与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规范》起草单位的函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及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商会公信力,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2017年国务院出台《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强调要着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发挥社会舆论作用,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市场环境”。
2015年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与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中国科技服务业信用等级评价模型,并开始应用于科技服务业企业和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做为协会一项常态化工作,信用等级评价对于构建行业信用体系、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营造了合规有序、诚实守信开展科技服务的良好环境。在此基础上,经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编制《科技服务行业企业与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原则、程序、方法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以利于该项工作持续健康推进。依据《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技术市场协会批准该团标立项,并公开征集起草单位、起草人,有关申请事项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作为科技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起草人应熟悉科技服务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起草单位在《科技服务行业企业与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团标中署名。
2、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在《科技服务行业企业与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团标中署名。(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1人)。
3、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各类相关会议、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够分享本单位在科技服务领域信用体系构建所取得的经验、成效,并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5、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6、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三、名额限制:根据报名情况,选取10-15家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参与原则:《科技服务行业企业与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负责,参与起草工作的单位须对标准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提供一定的编制经费,确保标准制定计划按时完成。
五、报名要求:申请参与《科技服务行业企业与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请填表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18年10月2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彦
联系电话:010-68270506 010-68270447
传 真:010-68270453
电子邮箱:136162004@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新华联国际公寓4-501
附件:《科技服务行业企业与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团标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