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过2021年度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及企业研发能力评价单位开展监督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研发能力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需对通过初次评价满一年的单位进行年度监督评价。根据上述要求:
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十七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需于2022年7月28日之前进行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年度监督评价;深圳仕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名单见附件2)需于2022年7月28日之前进行企业研发能力年度监督评价,以维持评价证书的有效状态。
请上述公司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提前联系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及企业研发能力第三方评价办理相关监督审核手续。
联系电话:(010)63361521
电子邮箱:tmacpj@126.com
附件:1. 6-7月份需开展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监督审核单位名单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